“还是电脑主机————”
“噗——!!”
台下前排一个正喝著奶茶的妹子,一口珍珠直接喷在了前面大哥的后脑勺上。
刚刚营造出来的粉红泡泡,瞬间炸裂成了一地的玻璃渣。
“啥玩意儿??”
“偷————偷耳机??”
“我特么裤子都脱了准备听情歌,你带我去网吧做贼。。。。?”
但这还没完。
程铭的表演才刚刚开始。
他一边弹著吉他,一边就在舞台范围內,开始了他的表演。
只见他脚步轻浮,弯腰驼背,那种想偷东西又怕被人发现的肢体语言,被他演经得淋漓尽致。
但他嘴里唱出来的旋律,依然是那么的清新脱俗,那么的浪漫动人。
“新手偷耳机有点心虚————”
程铭唱到这里,那张帅脸上配合地露出了一丝慌乱,眼神惊恐地看向赵羽枫的方向,仿佛怕被网管发现。
赵羽枫差点没绷住笑场,只能咬著牙,把底鼓踩得震天响,用凶狠的眼神瞪回去,仿佛在说:
看什么看,再看把你也偷了。。。!
程铭缩了缩脖子,继续唱道:“准备了一件大衣————”
他空出一只手,做了一个极其形象的“裹紧大衣”的动作,仿佛怀里真的揣著什么见不得人的赃物。
“然后把它们悄悄揣进怀里————”
“左顾右盼了一下环境————”
“没人就溜出去————”
这一连串的动作行云流水,配合著那轻快的节奏,竟然產生了一种诡异的和谐感。
明明歌词是在犯罪,明明动作是在做贼,可那歌声————该死的甜美!
这种极度的反差,让台下的观眾一个个目瞪口呆,表情管理彻底失控。
主持人此时已经扶住了旁边的音响架子,她感觉自己的职业生涯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。
这————这到底是该报警,还是该鼓掌?
为什么他连演个小偷都能这么帅?这么有魅力?
这就是传说中的“斯文败类”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