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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(第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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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洗脸、梳头,准备去赴艾略特约的饭局。就在这时,旅馆的前台打来电话,说他已到了楼下。我有点儿诧异,但还是一收拾好就下楼去了。

“我觉得还是来接你更为稳妥。”我们在握手时,他说道,“我心里没谱,不知道你对芝加哥熟不熟。”

我发现,一些旅居海外多年的美国人都有他的这种顾虑,觉得美国是个很难走的国度,甚至可以说充满了危险,让一个欧洲人自己寻路是不安全的。

“时间还早,咱们可以走上一段路。”他提议说。

外面微有寒意,不过万里无云,活动活动腿脚倒是不错的。

“我想还是在你会见家姐之前,先把她的情况介绍一下为好。”走在路上,艾略特说道,“她去巴黎我那儿小住过一两次。不过,你可能那时没到我那儿去过。今天人并不多,就是家姐和她的女儿伊莎贝尔以及格雷戈里?布拉巴宗。”

“就是那个室内装潢设计师吗?”我问。

“是的,家姐的房子糟得一塌糊涂,伊莎贝尔和我都劝她重新装修一下。碰巧听说布拉巴宗在芝加哥,所以我就叫家姐请他今天来吃午饭。他虽说算不上一个地道的上等人,但品味是有的。玛丽?奥利芬特的拉尼城堡以及圣厄茨家的圣克莱门特?大宝庄园都是他给装饰的。他很讨公爵夫人的欢心。你去看看路易莎家的房子就知道了。她怎么能在那儿一住就住这么多年,这叫我永远也理解不透。说到这里,我还无法理解的是,她怎么能在芝加哥住下去。”

他的姐姐布雷德利夫人是个寡妇,有三个孩子,二子一女,儿子们早已长大成家,一个在菲律宾政府里做事,另一个继承父业供职于外交界,现在布宜诺斯艾利斯。雷德利夫人的丈夫曾经出使过若干个国家,在罗马做了几年一等秘书,后来又被派到南美洲西岸的一个小共和国做公使,最终在那里死在任上。

“姐夫去世之后,我想让路易莎把芝加哥的房子卖掉,”艾略特继续滔滔不绝地说着,“可她对那房子有感情。那家人在那儿住了有些年头了。布雷德利家族在伊利诺伊州算得上是最古老的人家。他们1839年从弗吉尼亚原籍迁来这里,在离芝加哥大约有六十英里的地方置下田产,目前还保留着。”艾略特说到这里略做停顿,用眼睛瞧瞧我,看我有什么反应,“我想你也许会说他家早先是务农的。我不晓得你可知道,在上世纪中叶的时候,中西部开始搞开发,不少弗吉尼亚人—上等人家的子弟,受到未知世界的**,抛弃了故乡衣食无忧的生活。我姐夫的父亲切斯特?布雷德利看出芝加哥有发展的前景,来这里进了一家律师事务所,反正他赚的钱也够子辈丰衣足食了。”

艾略特的话虽如此说,从他的神情却可以看出,那位已经去世的切斯特?布雷德利离开他祖传的华屋肥田,进了一家律师事务所,未免有点儿不划算,不过幸好积攒了一笔财富,起码也算是一种补偿吧。后来,有一回布雷德利夫人拿几张乡下所谓“祖屋”的照片给我看,艾略特显得有些不太高兴;照片上我见到的是一座很不起眼的农屋,有美丽的小花园,可是谷仓、牛棚和猪圈都隔开只有一箭之地,四周是一片荒芜的平畴。我不由想到,切斯特?布雷德利先生丢下老宅到城市求发展,并不是没有打算的。

走了一会儿,我们叫住了一辆出租车,到一幢棕色的石头房子前下了车。房子窄而高,要攀上一串陡峭的石级才到大门口。它处于一排房屋之间,坐落在湖滨大道旁边的一条街上,房屋外表就是在那天明媚的秋光里也还是阴沉沉的,真不明白一个人对这样的房子会有什么感情。开门的是个一头白发的黑人管家,又高又壮,他把我们引入了客厅。我们走进时,布雷德利太太从椅子上站起来,艾略特为我做介绍。她年轻时一定是个美丽女子,五官总体端正,一双眼睛生得煞是漂亮。可是,现在的她脸色灰黄,几乎未施任何粉黛,肌肉松弛,显然在跟中年发胖的战斗中已一败涂地。我猜她还不肯服输,因为她坐下时,腰杆在硬背椅子上挺得笔直;无疑,穿着那受罪的铠甲一般的紧身衣,这样坐在硬背椅子上要比坐在软垫椅子上舒服一些。她穿一件蓝色长衫,上面缀满了花边饰物,高领子用鲸鱼骨撑得硬硬的,一头白发烫成波浪纹,发式做得极其复杂,看上去挺有风度。另一位客人还未到,为了等他,我们就东一搭西一搭闲聊起来。

“艾略特告诉我,你是走南边那条路过来的,”布雷德利夫人说,“你在罗马歇脚了没有?”

“歇了,我在那儿住了一个星期。”

“亲爱的玛格丽达王后还好吗?”

我被她这一问给问蒙了,只好回答说我不知道。

“哦,你没有去看看她?她真是一个大好人。我们在罗马的时候,布雷德利先生曾任使馆的一等秘书,她待我们好极了。你怎么就不去看望她呢?你跟艾略特又不一样,不至于懒得连奎里纳尔皇宫都不去一趟吧?”

“完全不是那回事。”我笑了笑说,“事实上,我并不认识她。”

“不认识?”布雷德利夫人说,那表情好像是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“怎么能不认识呢?”

“实不相瞒,一般来说,作家跟国王和王后是没有过密交往的。”

“不过,玛格丽达王后是个和蔼可亲的人呀。”布雷德利夫人好言劝我,好像不认识这位王后完全是我摆架子、不屑似的,“我敢肯定你一定会喜欢她的。”

这时门开了,管家把格雷戈里?布拉巴宗领了进来。

格雷戈里?布拉巴宗空有一个好名姓,却并不是个风流倜傥的人。他五短身材,大腹便便,除掉耳朵根和后颈有一圈黑鬈发外,头秃得就像个鸡蛋,一张脸红得似猴屁股,好像时刻都会流淌下一大堆臭汗一样,两个灰色的眼珠滴溜溜乱转,嘴唇肥厚,下巴特长。他是英国人。在伦敦时,**不羁的文人聚会,有时会遇见他。他是个乐天派,总是很开心,动不动就哈哈哈大笑。不过,即便你不善于观察人的本质,也会发现他那种嘻嘻哈哈亲密的样子只不过是一种外衣,下面遮盖的是精明的生意经。这些年来,他一直都是伦敦城里最成功的室内装潢设计师。他那洪亮的声音和又小又胖的手都极富表现力,能产生奇异的功效。他只要摆动一下小手,再奉上一大串兴奋的字眼,就会叫一个犹豫不决的客户激动起来,极大地刺激他的想象力,使得他简直没法拒绝那似乎是一份施舍的订单。

管家又走了进来,端来了一托盘的鸡尾酒。

“咱们就不等伊莎贝尔了。”布雷德利夫人拿起一杯酒说。

“她到哪儿去了?”艾略特问。

“跟拉里打高尔夫去了,说也许要晚一点儿回来。”

艾略特转向我说,“拉里就是劳伦斯?达雷尔,伊莎贝尔可能已跟他订婚了。”

“艾略特,我不知道你喝鸡尾酒。”我说道。

“我原本是不喝的,”他呷了一口杯中的酒说,“可在这么个禁酒的野蛮国度,你又能怎么样呢?”说着,他叹了口气,“巴黎的一些有身份的人家也开始上这种玩意儿了。坏的世道把好的传统都给毁掉了。”

“纯粹是胡言乱语,艾略特。”布雷德利夫人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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